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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共筑伟大中国梦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13-06-13 09:36    阅读:2374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在扬率队调研全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

 

  6月7日至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在扬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关工委、市妇联的同志深入旺苍县、利州区等地对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的情况汇报。

 

  近年来,全市各级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政策的精神,不断总结少年审判工作经验,不断深化少审工作机制,不断整合全社会参与力量,积极构建多体系下的少审帮教新格局,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打击与维权并重,预防与矫正并举,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并保持至今。

  

  2009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11件530人。给予刑事处罚524人,免予刑事处罚6人。这些未成年罪犯中,在校学生33人,从业人员45人,无业人员452人;作案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这一年龄段的为49人,作案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这一年龄段的为481人;文化程度在小学、初中、高中、大专的分别为67人、391人、63人、9人。2009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在所有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9.16%、9.50%、8.38%、8.26%和9.12%,近年来,我市未成年刑事犯罪呈较明显的上升趋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仍然需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在听取了市法院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在扬对全市各级法院寓教于审、延伸帮教、改革创新、注重预防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做好今后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措施。一是要加强领导,抓住机遇,及时总结,查找不足,制定计划,改进方法;二是要深入调研,及时报告,加强交流,完善措施,指导推广;三是要探索创新,建立一种长效机制,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四是切实做好预防工作,高度重视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异地求学的未成年人、家中直系亲属被羁押的孩子,要给予更多关爱,让他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五是要判后延伸,强化教育感化。为了使犯罪青少年感受到温暖和关爱,全市各级法院要坚持做好庭审后的跟踪帮教工作,主动与学校、社区及家长取得联系,加强对缓刑未成年被告人的回访帮教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克服心理矛盾,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使一些缓刑未成年被告人重新走进校园,重新恢复生活的信心。“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为早日实现伟大中国梦,让我们各方共同努力,关注未成年人问题,为他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